最高检发布会“剑指”网络犯罪
更新时间:202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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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以“严厉打击网络犯罪,共同防控网络风险”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检察机关打击网络犯罪工作情况,发布最高检第十八批指导性案例,介绍案例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什么是网络犯罪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王松苗介绍,网络犯罪主要是利用网络、针对网络和在网络空间进行的各种犯罪,包括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网络盗窃、网络赌博、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这些犯罪近年呈高发多发态势,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检察机关对网络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惩涉疫情的网络犯罪。截至4月7日,全国检察机关共审查批准逮捕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2718件3275人,审查提起公诉1862件2281人,其中依法批准逮捕诈骗罪1588件1675人,起诉881件926人,诈骗犯罪数量最多、占比最高,其中就有许多不法分子借助网络实施诈骗行为。据统计,近年检察机关办理的网络犯罪年均增幅达34%以上。

 

打击网络犯罪检察机关从这些方面发力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介绍,检察机关连续多年将严厉打击治理网络犯罪列为工作重点,与各类网络犯罪作坚决斗争。

 

检察机关两年批捕网络犯罪嫌疑人89167人

2018年至2019年,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网络犯罪嫌疑人89167人,提起公诉105658人,较前两年分别上升78.8%和95.1%。

最高检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净网”专项行动等,加大对网络“黑灰产”司法治理力度。

2018年以来,最高检挂牌督办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和假借“金融创新”“互联网+”的名义实施的金融诈骗案件35件。

 

最高检成立惩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安全研究指导组

最高检成立由三名院领导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机关多个部门参加的惩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安全研究指导组,统筹协调做好深化打击整治新型网络犯罪的各项工作,全面加强检察机关打击网络犯罪的研究和指导。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设立专门办案组办理网络犯罪案件

2018年以来,检察机关按照案件类型重新组建专业化刑事办案机构,各级检察机关将网络犯罪案件交由专门部门或办案组办理。2019年1月,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设立专门负责网络犯罪案件的办案组,加强对下办案指导。

 

打击跨境犯罪,推动62名中国台湾地区,犯罪嫌疑人遣返和引渡

最高检与多国检察机关加强协作,形成打击网络犯罪合力。2018年5月至6月间,最高检与公安部共同组团赴捷克、克罗地亚、匈牙利、斯洛文尼亚和波兰,推动上述国家将在当地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62名中国台湾地区犯罪嫌疑人遣返和引渡。

 

检察机关将继续依法打击网络犯罪

下一步,各级检察机关将继续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打击网络犯罪;大力推进网络犯罪检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强化与有关单位在网络犯罪追赃挽损上的协同作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三个全国“首例”案例,带你揭秘网络骗局“剧本”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副厅长张晓津介绍了最高检第十八批指导性案例相关情况。

 

接到这类电话不要轻信,他们可能在诈骗

“有快递未签收,经查询还有护照签证即将过期,将被限制出境管制。”一、二、三线话务员通过冒充快递公司客服、公安局办案人员、检察官来实施诈骗。至案发,被告人通过上述诈骗手段骗取75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2300余万元。张凯闵等52人电信网络诈骗案是我国首例从境外将台湾籍犯罪嫌疑人押解回大陆进行司法审判的电信网络诈骗案。

 

你的账号密码是如何被盗的?看看案例就知道了

叶源星、张剑秋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谭房妹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中,叶源星编写了用于批量登录某电商平台账户的“小黄伞”撞库软件,和其编写的打码软件配合使用,可识别大量验证码,其中人工输入验证码任务由张剑秋完成。谭房妹向叶源星购买打码服务,获取到某电商平台用户信息,并通过出售账户信息获取违法所得。该案是全国首例撞库打码案,案件的指导意义在于对有证据证明用途单一,只能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司法机关可依法认定为“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

 

游戏为何不能玩?可能有黑客跨境正在攻击

2017年2月至3月,黑客组织“暗夜小组”成员三次利用14台控制端服务器下的计算机,持续对某互联网公司云服务器上运营的三家游戏公司的客户端IP进行DDoS攻击,导致三家游戏公司IP被封堵。某互联网公司组织人员对服务器进行了抢修并为此支付4万余元。这是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黑客跨境攻击案。

 

发布以打击网络犯罪为主题的指导性案例最高检有这些考虑

“互联网绝不是法外之地”,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介绍,最高检以打击网络犯罪为主题发布指导性案例,主要有四方面考虑:

一是充分表明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网络犯罪的立场。

二是充分展示检察机关参与网络社会治理的新成效。

三是为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新型网络犯罪案件提供参考和借鉴。

四是有利于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提高群众的网络安全意识。

 

如何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检察官带来“北京经验”

我国第一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是由北京检察机关办理。此后北京市又办理了多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蒋星伟介绍了经验做法:

打造专业化办案平台:实行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一体化办案模式;采用专案组或检察官联合办案组协同办案的组合模式等。

建立专业工作机制:与公安机关建立提前介入侦查工作机制。建立专业同步审查机制,请信息网络、电子数据鉴定等领域的专家,积极同步介入。建立辅助审查机制。

 

有人假冒老师进入学习群实施诈骗?最高检来支招

疫情期间,中小学普遍采取网课的方式授课学习,有不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则借机混入学习群,假冒老师实施诈骗。对这类趁火打劫、发国难财的行为,特别是针对孩子实施的犯罪行为,检察机关坚决严厉打击。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建议:家长们收到此类信息时,要及时到学校网站核实或与老师电话沟通核实,不要在家长群中发布的来源不明的二维码上付款。如已经发现上当受骗,要第一时间报警。建议教学机构和老师们,学习群应设专人管理,设置入群验证,定期清理群内成员,对不应加入或未实名加入的人员予以提醒或删除;对聊天内容进行监督。

 

妄图借疫情防控之机谋不义之财,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介绍,截至目前,检察机关批捕的涉新冠肺炎疫情犯罪案件数、人数已分别达到“非典”时期的8倍和5倍左右。借助网络传播的便捷性和隐蔽性,本次疫情期间诈骗犯罪发案量大幅增长。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副厅长张晓津介绍,疫情期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多发有多方面原因:

一是电信网络诈骗属于不需要接触就能实施的犯罪,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诈骗不见面的特点,更易博取被害人信任。二是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出现和暴发,各地普遍出现较大的物资缺口,不法分子利用人们急需防护用品等心理实施诈骗。三是疫情使人民群众对网络的依赖加大,不法分子利用人们疫情期间出行不便,购物、求职心切或信任老师等心理,诈骗成功率大大提高。

提醒广大群众,爱心捐款诈骗、兜售防疫物资诈骗、冒充老师诈骗、套路贷、求职及兼职刷单诈骗等都是最近易发多发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类型,需要重点防范。一旦发现被骗,应立即报案。在此,我们也严正警告不法分子,凡妄图借疫情防控之机谋不义之财的,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电信网络诈骗“花样翻新”,检察机关如何应对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副厅长张晓津介绍,从办案情况看,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现出四大新特点:

组织公司化,行为产业化。

人工智能技术已被用于诈骗的各个环节。

利用社会热点和新的应用程序不断翻新诈骗手段。

移动终端已成为诈骗主战场。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发挥检察机关的诉前引导作用,要求检察官更早地介入侦查;进一步健全与公安机关的工作衔接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办案中的问题;与互联网企业进一步加强打击网络犯罪中的合作。

4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以“严厉打击网络犯罪,共同防控网络风险”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检察机关打击网络犯罪工作情况,发布最高检第十八批指导性案例,介绍案例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什么是网络犯罪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王松苗介绍,网络犯罪主要是利用网络、针对网络和在网络空间进行的各种犯罪,包括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网络盗窃、网络赌博、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这些犯罪近年呈高发多发态势,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检察机关对网络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惩涉疫情的网络犯罪。截至4月7日,全国检察机关共审查批准逮捕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2718件3275人,审查提起公诉1862件2281人,其中依法批准逮捕诈骗罪1588件1675人,起诉881件926人,诈骗犯罪数量最多、占比最高,其中就有许多不法分子借助网络实施诈骗行为。据统计,近年检察机关办理的网络犯罪年均增幅达34%以上。

 

打击网络犯罪检察机关从这些方面发力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介绍,检察机关连续多年将严厉打击治理网络犯罪列为工作重点,与各类网络犯罪作坚决斗争。

 

检察机关两年批捕网络犯罪嫌疑人89167人

2018年至2019年,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网络犯罪嫌疑人89167人,提起公诉105658人,较前两年分别上升78.8%和95.1%。

最高检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净网”专项行动等,加大对网络“黑灰产”司法治理力度。

2018年以来,最高检挂牌督办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和假借“金融创新”“互联网+”的名义实施的金融诈骗案件35件。

 

最高检成立惩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安全研究指导组

最高检成立由三名院领导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机关多个部门参加的惩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安全研究指导组,统筹协调做好深化打击整治新型网络犯罪的各项工作,全面加强检察机关打击网络犯罪的研究和指导。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设立专门办案组办理网络犯罪案件

2018年以来,检察机关按照案件类型重新组建专业化刑事办案机构,各级检察机关将网络犯罪案件交由专门部门或办案组办理。2019年1月,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设立专门负责网络犯罪案件的办案组,加强对下办案指导。

 

打击跨境犯罪,推动62名中国台湾地区,犯罪嫌疑人遣返和引渡

最高检与多国检察机关加强协作,形成打击网络犯罪合力。2018年5月至6月间,最高检与公安部共同组团赴捷克、克罗地亚、匈牙利、斯洛文尼亚和波兰,推动上述国家将在当地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62名中国台湾地区犯罪嫌疑人遣返和引渡。

 

检察机关将继续依法打击网络犯罪

下一步,各级检察机关将继续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打击网络犯罪;大力推进网络犯罪检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强化与有关单位在网络犯罪追赃挽损上的协同作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三个全国“首例”案例,带你揭秘网络骗局“剧本”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副厅长张晓津介绍了最高检第十八批指导性案例相关情况。

 

接到这类电话不要轻信,他们可能在诈骗

“有快递未签收,经查询还有护照签证即将过期,将被限制出境管制。”一、二、三线话务员通过冒充快递公司客服、公安局办案人员、检察官来实施诈骗。至案发,被告人通过上述诈骗手段骗取75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2300余万元。张凯闵等52人电信网络诈骗案是我国首例从境外将台湾籍犯罪嫌疑人押解回大陆进行司法审判的电信网络诈骗案。

 

你的账号密码是如何被盗的?看看案例就知道了

叶源星、张剑秋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谭房妹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中,叶源星编写了用于批量登录某电商平台账户的“小黄伞”撞库软件,和其编写的打码软件配合使用,可识别大量验证码,其中人工输入验证码任务由张剑秋完成。谭房妹向叶源星购买打码服务,获取到某电商平台用户信息,并通过出售账户信息获取违法所得。该案是全国首例撞库打码案,案件的指导意义在于对有证据证明用途单一,只能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司法机关可依法认定为“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

 

游戏为何不能玩?可能有黑客跨境正在攻击

2017年2月至3月,黑客组织“暗夜小组”成员三次利用14台控制端服务器下的计算机,持续对某互联网公司云服务器上运营的三家游戏公司的客户端IP进行DDoS攻击,导致三家游戏公司IP被封堵。某互联网公司组织人员对服务器进行了抢修并为此支付4万余元。这是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黑客跨境攻击案。

 

发布以打击网络犯罪为主题的指导性案例最高检有这些考虑

“互联网绝不是法外之地”,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介绍,最高检以打击网络犯罪为主题发布指导性案例,主要有四方面考虑:

一是充分表明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网络犯罪的立场。

二是充分展示检察机关参与网络社会治理的新成效。

三是为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新型网络犯罪案件提供参考和借鉴。

四是有利于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提高群众的网络安全意识。

 

如何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检察官带来“北京经验”

我国第一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是由北京检察机关办理。此后北京市又办理了多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蒋星伟介绍了经验做法:

打造专业化办案平台:实行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一体化办案模式;采用专案组或检察官联合办案组协同办案的组合模式等。

建立专业工作机制:与公安机关建立提前介入侦查工作机制。建立专业同步审查机制,请信息网络、电子数据鉴定等领域的专家,积极同步介入。建立辅助审查机制。

 

有人假冒老师进入学习群实施诈骗?最高检来支招

疫情期间,中小学普遍采取网课的方式授课学习,有不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则借机混入学习群,假冒老师实施诈骗。对这类趁火打劫、发国难财的行为,特别是针对孩子实施的犯罪行为,检察机关坚决严厉打击。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建议:家长们收到此类信息时,要及时到学校网站核实或与老师电话沟通核实,不要在家长群中发布的来源不明的二维码上付款。如已经发现上当受骗,要第一时间报警。建议教学机构和老师们,学习群应设专人管理,设置入群验证,定期清理群内成员,对不应加入或未实名加入的人员予以提醒或删除;对聊天内容进行监督。

 

妄图借疫情防控之机谋不义之财,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介绍,截至目前,检察机关批捕的涉新冠肺炎疫情犯罪案件数、人数已分别达到“非典”时期的8倍和5倍左右。借助网络传播的便捷性和隐蔽性,本次疫情期间诈骗犯罪发案量大幅增长。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副厅长张晓津介绍,疫情期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多发有多方面原因:

一是电信网络诈骗属于不需要接触就能实施的犯罪,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诈骗不见面的特点,更易博取被害人信任。二是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出现和暴发,各地普遍出现较大的物资缺口,不法分子利用人们急需防护用品等心理实施诈骗。三是疫情使人民群众对网络的依赖加大,不法分子利用人们疫情期间出行不便,购物、求职心切或信任老师等心理,诈骗成功率大大提高。

提醒广大群众,爱心捐款诈骗、兜售防疫物资诈骗、冒充老师诈骗、套路贷、求职及兼职刷单诈骗等都是最近易发多发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类型,需要重点防范。一旦发现被骗,应立即报案。在此,我们也严正警告不法分子,凡妄图借疫情防控之机谋不义之财的,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电信网络诈骗“花样翻新”,检察机关如何应对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副厅长张晓津介绍,从办案情况看,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现出四大新特点:

组织公司化,行为产业化。

人工智能技术已被用于诈骗的各个环节。

利用社会热点和新的应用程序不断翻新诈骗手段。

移动终端已成为诈骗主战场。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发挥检察机关的诉前引导作用,要求检察官更早地介入侦查;进一步健全与公安机关的工作衔接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办案中的问题;与互联网企业进一步加强打击网络犯罪中的合作。